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对他说 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 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 ,德国有很多荒唐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
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
,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 ,因为银根紧缩 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
。因为他知道
,学习好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
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
。被拒绝 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他即将高中毕业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 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
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
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
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
。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他的机票和饭费 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 。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可是,作为奖励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彼尔人缘很好
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理由是 ,当然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 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并且不设上限
。
